梦的材料与来源有以下几个特点:梦总是明显地偏重选择最近几天的印象,根据不同于醒时记忆的原则而选择材料,记忆的是一些次要和不被注意的琐事;总是为我们童年最早的印象所左右。
例如,有个女子总是会做一些很恐怖的梦,梦见自己死了,梦见杀死了别人,梦见自己被人追杀,梦见被猛兽追赶却无人相救;也会做一些悲伤哭泣的梦,梦见亲人抛弃了她,梦见她总是孤单一人生活,梦见她遇到困难时,亲人站在对面远远看着她却不伸手援助,梦见和别人吵架以致委屈落泪……这个女子小时候被父母抛弃,后来的家庭又常常发生争吵,她很讨厌那种不和谐的氛围,常常孤独苦恼,却又无力摆脱;没有人疼爱她,又经常被家人打骂,她感觉没有一丝安全感,想逃离又没有地方可以投靠。这些情愫在她的潜意识中深深扎根,白天的她无法释放这些压抑的情感,只有在梦中才能让自己得到宣泄。根据弗洛伊德的解梦原理,她的童年经历以及平时生活中所遇到的一切都可以构成梦的元素,成为梦的材料。
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一些不愉快甚至痛苦和丑恶的遭遇。当这类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时,除了忍受身心的创伤外,最自然不过的反应就是假装整件事情没有发生过,换言之,我们会尽量避免面对现实。到避无可避的时候,我们便会进行压制的工作。结果,在意识中似乎“忘记”了一切,其实却被储藏在潜意识里面。平日清醒的时候,意识较为活跃,可是睡着了的时候,潜意识的活动就开始了。这个时候,曾经困扰我们的经历会在梦境里以不同形态的象征符号出现,再次使我们感觉到莫名的彷徨、痛苦或恐惧。
由于潜意识在我们睡觉的时候最为活跃,而做梦就是等于被压抑的经历以象征符号的形式出现,所以只要能够正确地分析梦境,对潜意识的了解必会加深,随之而来的结果是我们可以面对以前不敢或不肯处理的心、理创伤,让真的自我浮现,将自己从感情枷锁中释放出来。
弗洛伊德认为,梦的本质就是人性中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矛盾冲突,人在清醒状态下,由于一些道德规范制约,使得许多愿望遭到抑制,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梦的心理内驱力形成是人在睡眠状态下对觉醒状态时所遵守的道德规范的决然反叛。
梦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个新近而且有重要意义的经验在梦里直接呈现;几个新近而有意义的经验在梦中联合而成为一个单独的整体;一个或几个新近而有意义的经验以一个同时发生的但无关紧要的内容在梦中表现出来;一个内部而有意义的经验在梦中总是以一个新近但又无关紧要的印象表现出来。
梦的作用在于理方面,做梦是为了满足愿望,只要在清醒时愿望得到了满足,梦境中就不会出现这方面的内容。
1974年,德门特精心挑选了一名受试者进行试验。这位受试者当时的强烈愿望是想吃香蕉奶油馅饼,在当他睡眠快进入到做梦阶段(眼快动睡眠期)时,三次将他唤醒,并每次都给他吃一块馆饼。到第四次被唤醒时他说:“我正在喝咖啡和抽烟(平时他每次就餐完毕后都喝咖啡和抽烟)。”第五次唤时他说:“餐桌上给我上了一盘面条,我把它倒进了垃圾桶。”第六次唤醒他又说:“德门特博士,我梦见我正拿馅饼在喂给你吃。”这个实验结果表明,满足吃馅饼的愿望不能中止做梦,但是梦的主题将变为不愿意再吃东西了。
后来,威特金和刘易斯两名美国科学家利用刺激现实环境的方法来测量梦境内容。他们用的刺激物是四部电影,一部是孕妇正在生产的过程;一部是原始部落人用锐利石片切割男性少年的阴茎包皮;一部是母猴将死去的小猴撕开吃掉的经过;还有一部是平淡的风景片。结果根据受试者的报告表明,前三部影片的内容被较多地编入梦境,而平淡风景片则根本没有。以上实验似乎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实生活中受到的外界刺激比较强烈,那些刺激在梦境中出现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弗洛伊德说过,梦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方式形成,第一种是通常被压抑的本能冲动即潜意识的愿望在睡眠期间找到了足够的力量使自己被“自我”察觉,第二种是清醒时对留下的一种愿望即依附着所有互相抵触的冲动的一系列前意识的思绪在睡眠期间得到潜意识的增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