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有时候是通过梦淫妖和梦淫女妖出生的,这完全违背了圣人的观点,甚至《圣经》中的传统观点。
--《女巫之锤》
神灵或魔鬼化身为人的模样跟人性交是非常古老的传说。《创世记》第六章就有两小节记载了这一西方鬼魔传说。
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创世记》第六章第二节》
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创世记》第六章第四节)
这两段文字非常古怪,“神的儿子们”指代天使。但《圣经》并没有谴责天使这一行为,因此传统的解释认为,文中所说的“神的儿子们”指的是堕落天使。这种说法为梦淫妖和梦淫女妖的存在在《圣经》中找到了证据。这一观点也得到了《中世纪》的作者圣?奥古斯丁的支持,他写到:
在一些值得信赖者的直接和间接证言中,这种观点被人普遍接受,森林之神和农牧神一般被人叫做梦淫妖,他们经常调戏妇女,跟她们发生性关系。
这些妖魔一般会在晚上袭击、色诱人,这也合理地解释了和尚、修女、牧师会做春梦的原因。
虽然梦淫妖本身没有生育能力,但是他能通过梦淫女妖从男人身上获得的精子而使女人受孕,这一观点解释了那些神秘怀孕事件。这种解释不仅能使女人免于因放荡而受到惩罚,而且,因为精子是从男人身上获得,孩子并非魔鬼所生,所以他们也免于被处死。颇具影响力的《女巫之锤》(1486年)的作者似乎非常喜欢解释这一过程,他们(译者:概述作者不止一个)不惜笔墨对这一原理进行解释,比如:
魔鬼会收集人类的精子,这样他们就可以对人的生理造成影响,他们会将收集来的精子注入女人体内。
有些魔鬼会化身成梦淫女妖的模样从男人身上收集精液,然后他们以梦淫妖的模样,将收集到的精液注入女人体内。或者,梦淫妖直接从梦淫女妖那里拿到精子来进行这一活动。《女巫之锤》的作者海因里希?克里默和詹姆斯?斯普林格认为,恶魔会首先选定人,然后再进行“劳动分工”,在这种情况下,恶魔跟守护天使的角色是一样的:
比如,恶麾先锁定某个女人,再通过另一个恶魔获得男人的精子,这项任务都是通过魔鬼的巫术来完成的;因为每个人都可能被天使,甚至魔鬼锁定……
两位作者认为这种分工合作还有一种原因:“这种亊是肮脏的,魔鬼不愿意做”。这就意味着,相当数量的魔鬼在精子转移的过程中不会同时扮演男人和女人的角色。
但是,为什么魔鬼如此痴迷于人类的繁衍?克里默和斯普林格说对此进行了解释:
因为神灵并非血肉之躯,魔鬼变成梦淫妖或梦淫女妖并不是为了获得快感。他们最主要的目的是想以这种过度淫乱的方式给男人带来身体和灵魂的双重伤害,这样,男人就更容易犯罪。魔鬼们知道哪些精子是最邪恶的,这样生出来的人就更容易被巫术引入歧途。
换言之,和魔鬼交媾过的人更有犯罪倾向,而由此过程出生的人,灵魂已经腐坏,他们长大后,会随时将自己交给魔鬼。
但是,还有一些中世纪的传统思想则认为,梦淫妖可以令凡间女子怀孕,而凡间男子也可以令梦淫女妖怀孕。比如,据说魔法师梅林就是这样出生的。畸形儿通常便被认为是这种半人半魔的小孩。梦淫妖有时候也用来指代魔鬼情人。也有些作者认为,梦淫女妖其实就是欧洲民间传说中的森林女神。
那些自愿被这种行为引诱的人将受到处罚。1484年,教皇英诺森颁布教令,上面写道:“许多人都忘记自我救赎,跟梦淫妖和梦淫女妖交媾。”还有些教父,比如圣?安东尼宣称,魔鬼会化成裸体女人的模样引诱不守戒律清规者。后来,这些例子都成为梦淫妖存在的证据。
17世纪,彼得?斯尼斯特拉里认为,梦淫妖并非恶魔而是一种更高尚的生物,这种生物介于善天使和人之间。因为驱魔术对他们没什么影响,斯尼斯特拉里将他们同恶魔区分开来。在犯罪本性的问题上,他跟某些教会的观点是一致的,他认为只要那些凡夫俗子认为自己跟魔鬼有染,即使没有犯罪他们也会认为自己罪孽深重,因此,斯尼斯特拉里认为,罪孽来源于对犯罪本性的信仰而非犯罪行为本身。